年初文化部釋出蠻多跟流行音樂相關的補助,基於身邊有許多優秀的音樂人朋友,所以想說整理一下一些重點給大家,希望大家都有機會拿到資金完美自己的作品。
在寫補助案的時候,請先拿出你的聖經、佛經或良心,先問問自己是否只是想要得到一筆收入,內容隨便應付就好。還是你真的是對音樂或娛樂產業充滿著熱忱,期待以此為志業,所以想以優秀、用心的內容跟政府提案,好有資金來實踐。
❝ 109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作業要點。即日起至109/02/27 ❞
這就是大家想發EP或專輯時候要來申請的補助,分為三類:(一)創作樂團類、(二)錄製升級類、(三)影視原創音樂歌曲類。
宗旨是為增進臺灣流行音樂產業動能,促進產業鏈各環節之多元發展,並提升流行音樂製作品質,以強化在全球之競爭力與影響力,特訂定本要點。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宗旨好像廢話,但其實這是最重要的,就是你為什麼做這件事,也是為什麼我請大家在看此篇文之前先摸摸自己的良心XD
在進入以下資訊前,可以先想想,要申請的藝人或樂團的特色,跟專輯或EP的概念是什麼。
我們先簡單整理這次公布的三個類別申請資格、內容方向及補助金額等。
三類有一個共通點就是,大部份的執行團隊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人員具中華民國國籍,並檢附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畢竟是政府的錢,還是希望用在本國人身上。
好的,以下就是三個類別的一些小資訊整理給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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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創作樂團類:
1. 資格:
以二人以上所組成之流行音樂樂團或組合為限,團長及半數以上團員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。
2. 內容:
(1) EP或專輯,實體或數位發行都可以。
(2) 僅含音樂製作至母帶後期製作、封面設計到壓片。不含MV或其他雜支。
(3) 檢附申請補助製作發行音樂作品DEMO,EP類要三首,專輯類不得少於四首,總長度皆不限。
3. 補助金額:
EP的部分為定額15萬。專輯的部分為定額70萬。
4. 執行期程:
從公布補助名單之日起16個月內要完成。
(二)錄製升級類:
1. 資格:
應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,從事有聲出版品之製作及發行業務公司或行號。
2. 內容:
(1) 只有專輯,曲數應在6首以上或音樂總長度30分鐘以上。且每一申請案之全部作品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未曾出版發行過。發行的部分,實體或數位都可以。
(2) 僅含音樂製作至母帶後期製作、封面設計到壓片。不含MV或其他雜支。
(3) 企劃內容要寫出申請案具競爭力或影響力之關鍵因素,並提出達成目標之佐證資料,例如:獲獎紀錄、作品等。
3. 補助金額:
新台幣130萬元為上限。
但是如果申請作品是首次發行、並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新人,補助金以新台幣230萬元為上限。改名字不算喔!
4. 執行期程:
從公布補助名單之日起16個月內要完成。
(三)影視原創音樂歌曲類:
1. 資格:
應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,從事有聲出版品之製作及發行業務公司或行號。
2. 內容:
含主題曲、插曲及配樂,且專輯作品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未曾出版發行過。成品總曲數應在6首以上,或音樂總長度30分鐘以上。僅含音樂製作至母帶後期製作、封面設計到壓片。不含MV或其他雜支。應檢附影視作品之簡介(含劇情大綱、導演、製作公司、影片 類型、集數、片長或其他補助之證明文件等)。
3. 補助金額:
新台幣130萬元為上限。
4. 執行期程:
從公布補助名單之日起16個月內要完成。
(四)相關Q&A:
1. 有補助MV嗎?
沒有。你寫了MV的預算只會被砍掉。
2. 沒有公司行號可以申請第二類-錄製升級嗎?
不行。但如果有兩人以上,可以寫第一類。
(五)補助案傳送門:
有興趣申請的朋友還是要自己去研究一下申請要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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